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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明确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全景网  2015-09-22 11:12

住建部明确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9月22日讯住建部近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公积金缴存人如需在异地贷款买房,只要想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书面证明即可。

通知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据悉,2014年10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曾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但是相关细则一直没有出台。近日,这一细则终于出台。

业内人士指出,相比贷款条件、调整缴存期限、提高贷款额度、取消多项收费,此前政策中虽然推出“异地互贷”,但落实仍有难度,因此,此次通知将再次加速“异地互贷”的推进。

据现代快报报道,目前,这一利好新政暂未在南京落地。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解释说,目前无法操作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公积金长期封闭运行,跨区域的信息沟通、协调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贷款地难以掌握贷款额度、年限等,缴存地也难以掌握房屋的动态。此外,南京楼市交易火爆,公积金“水池”告急,南京人自己买房都需要“等贷”,难有余力再去满足异地贷款。

有业内人士称,近北京等城市已经正式发文开始执行异地贷款,南京虽然没有异地贷款,但早已开始“异地互认”和公积金逐月还贷业务,在住建部细则出台后,不同区域间的沟通也有了指导意见,相信并不是难题,只不过还需要给公积金中心时间来准备。编辑丁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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