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曲靖市住建局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和地方性政策法规,经过努力,已经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经济适用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方式并存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了部分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曲靖市住建局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各县(市、区)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要求今年所有项目在9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总任务的70%以上。
多举措创新建设模式。市住建局紧紧围绕扩大保障面,增加供应量,实现住有所居的总体目标,创造性地探索出“政企共建、政校共建、政园共建、政村共建”等多种模式,解决资金难、用地难问题,为保障性住房的全面推进开辟了新的路径。
强化保障性住房日常监管。曲靖市统一申请、审批程序,制定统一的合同文本和操作规程。并严把审核关,强化对各县(市、区)审核、审批程序的检查,保证“三道门槛、两榜定案”制度的落实,强化档案管理,坚持公示制度。曲靖市所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领取租赁补贴和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都在当地报纸和社区宣传栏公示15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认购或配租。对住户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对家庭收入及住房状况的年度复核工作,对发现拥有私有房产登记超标的家庭,一律取消入住资格。对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后家庭经济条件好转的,在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上市交易,由房管部门优先回购,再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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