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全面清理整治中心城区违法违规建设工程
针对目前曲靖中心城区违法违规建设和私搭乱建行为有所抬头的现象,2015年4月3日,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召集所属大队、科、室领导,安排部署全面集中清理整治曲靖中心城区违法违规建筑工作。
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曲靖中心城区所有的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公建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私房建设项目和临时性建设项目。
清理整治的步骤: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各大队对所属辖区的每一个在建设项目进行摸底,了解项目的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项目投资、项目类型、建设手续办理情况、项目建设的现状、处理情况。
第二阶段,划分任务阶段,根据各大队调查摸底的情况进行分类,按照《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珠江源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事权的意见》(曲发〔2013〕22号)文件精神,公建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与市规划局职责相对应的,由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负责查处,其余的公建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私房建设、临时建筑等分别由麒麟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查处。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麒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对违法违规建设进行查处,需补办建设手续的责令补办相关建设手续,不能补办建设手续的,责令限期拆除,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顶风违法违规的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本次集中整治中心城区的违法违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力的将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治彻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建章立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违法违规建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中心城区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谢长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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