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爱卫办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2012-2014周期73个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综合评审。评审组认为,云南省曲靖市通过多年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加强和创新了社会管理,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质量,爱卫办现对曲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公示。
公示期:2周,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1月2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形式向爱卫办反映,所反映问题必须客观真实。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编:100044
爱卫办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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